抚我

你好,我是沈万乡

〖潮青万乡〗

我突然决定发出来 @卿壹穷 


*虚构故事

*天下不动情,情在沈潮青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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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乡:

展信安

如今见人如朝花夕拾之时刻方明白,爱意都是不过如此。

有些故事只有两个人懂最好。

沈潮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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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陪我看月亮,陪我逃跑

沈潮青和万乡见了一面,在晨昏颠倒的七八月。

万乡第二次被老板指着鼻子把策划案甩到她脸上的时候,她没什么犹豫地扔了回去。之后在公司门口很镇静地拨通了沈潮青的电话。

“要不你来我这边吧,魔都环境又好,又好换工作。”沈潮青如此真心实意地劝她,几乎像在劝自己了,“真的,而且我最近要出本了。”

你知道的,荒野刺青。

“你在哪儿?”万乡下了高铁,看到地铁口一大片振翅欲飞的白鸽,他们对她点点头,彬彬有礼地好像一部老旧的英国电影。“我到了。”她又发了一条语音。

很快的那边就来了消息,“景和山庄。”

景和啊,她看着微信想。至若春和景明,波澜不惊。——沈潮青真是新世纪浪漫主义的代名词。

微信那边紧接着又发来一条,“岸芷汀兰,郁郁青青。”

她是一直懂得她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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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乡:

我心里有座岛,不高兴了便日落四十二次。我若爱看月光,便让它长长久久地亮着。

你也在里面,万乡,你是明艳跋扈的马戏团长,美人如玉百花藏,春风得意见万乡。

沈潮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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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忆起我穿白纱的妻子

万乡认识沈潮青的时候,是在一个现在看来已经没落的网站上,她的文字那么无力绝望,可她的却那么漂亮。

也不知道怎么就熟了,大概,总有些人是有着冥冥之中的共性的。只是那时她们都十几岁太过年轻,彻夜畅聊地理文学四六级,就是对未来和理想闭口不谈及。

彼时她们都已在自己的圈子小有名气,沈潮青甚至已经积累了一大批定时催更的粉丝,写文也逐渐占用了自己越来越多的空余时间。在某次深夜她们恰好都发出新一篇更新时,沈潮青在qq上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找到万乡,“我看就我们现在这样拼命地写,将来也能吃碗文字饭了。”

可万乡知道,如果把她黄金一般又一无所有的青春拍成电影的话,她最多只能做《橘生淮南》里的丁水婧,咬一咬牙掉一掉泪,重蹈覆辙也是只敢赌气给自己看。可沈潮青不像那样,她是plan A,是24岁的三岛纪由夫,是《小王子》里人人喜欢,永远不会落下的太阳。

“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,”万乡在地铁上给沈潮青发短信,“我和丁如果有什么一样,那就是我时常怀疑又不敢仔细雕琢的写作天分吧。”

她和沈潮青不一样,粉丝没几个,身边人总归是去了又走的,而沈那边的圈子甚至已经有潮青狂热粉去挨个文给她刷屏了——她的个人魅力真的酷的要死,就算不看文字,人人也都爱沈潮青。

“我当然在乎你咯。”对方显示正在输入,然后马上就发过一句话来,“对你我是永远有空的。”

看吧,这就是为什么人人都爱沈潮青。

万乡只是笑笑,深夜电脑的光打在脸上是湿漉漉的蓝,浓的化不开,“那你这份浓烈的感情我可无以为报。”

“那等我出本的时候以文章报吧。”

“就叫荒野刺青。”

 

多么坚定的笃定,让人险些以为未来马上就可以为了两个人停滞不前。就像当时她们都是认为是这样的,整个未来都在眼前。

然后一等就是慢无音讯的好长时间。

大抵因为一辈子那么长,所以许多事总心高气傲地故意去遗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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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潮青:

展信安。

你说什么是爱呢,是塞林格的想要触碰却又收回的手吗?

Love is patient; love is kind; love is not envious pr boastful or arrogant or rude.

可我偏不信,我就要那种不会褪色的爱情,要我被枪抵着,你也不能为了救我,说不爱我。

爱一个人就像爱一只鸽子吧。鸽子要飞,你心里难过,可还是会希望鸽子越飞越高,祈祷鸽子飞越了千山万水不会忘了你。

我想你说的对,爱于我是七窍通了六窍,我对感情闭耳塞听。

万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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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.可我与鸽子山水一程,她着急忘我

沈潮青写东西是极尽浪漫的,文字很随她摆布。她爱写月,爱写情,爱万物朝生,爱美与不美。引得一众人追捧。很早之前万乡曾经读过她的文字,只觉得太漂亮了,漂亮的有点精致有点假,像是抵触什么情绪的一座堡垒。但素昧平生,她也没有说什么。

后来她们偶然在群中相识,人多,嘈嘈杂杂都忙着绽放个人光彩,急于表现自己的风格迥异。联文选了个好日子,处处洋溢喜气洋洋的氛围。不过万乡写的文还是难过又悲伤,她是怡然自得惯了的,毕竟自己一如既往就这样。只是令她有些意外的是这次她并不是唯一一个,另一个——当然的——沈潮青,出乎她意料,出乎好些人的意料。

在所有人在她的文章下掉泪哀痛时,只有她轻轻地评论了一笔。“好痛的笔力。”

轻描淡写地写下,然后她的心开始变得行迈靡靡,中心如噎。其实那一瞬间万乡不是没有鬼使神差地想过为什么,或许大概都不是什么好东西,才能这么迅速地一见如故成为慰藉与知己。那句话怎么说?外无颜,内无权,小小少女,可怜可怜。

“笑死,”她后来和沈潮青回忆起这段记忆的时候沈潮青在电话那头笑了好久,“你可别胡扯了你,少来装腔作势的这一套。”

她俩相处一直是很放纵的,和文字中万乡的沉重与沈潮青的缱绻不同,俩人的三次生活丰富而轻松,生活重心随着学业繁忙慢慢偏回三次生活去了。很少很少的时候两人同时深夜在线,万乡看见了总会例行问候一句。怎么样,还好吗,书写的怎么样了。

这句话从籍籍无名问过冬季夏季,不知不觉问了好多好多日子,超乎所有人意料的长日。她眼睁睁地看沈潮青写《好日子》,熬一大夜熬出满眼血丝,青天白地满日红;也在沈潮青写尚何相互上岸的时候悄悄地在身后旁观,亦暗地里是陪她上岸;站在偷拜月光里的伊瓜苏瀑布山脚下,贡渡拉的桨划出两个人的心事和渡船;她写南枝微醺山风酒,她写杯中影动潮生月。

然后的然后,越来越往后,风波开始跌宕,下笔不再落拓,生活辗转出波折,沈潮青为了学业短暂封了笔,万乡也弃了自己满心欢喜期待过的长篇,日子因为两不相见变得难捱。何以白头?进亦忧,退亦忧。写作变得举步维艰,甚至她们以为以后可能要再不会相见。可是时光太快了,万乡再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上线之后发现,明月明中的长篇中又开始重新唱情歌讲起新风月。于是她懂得再波澜的日子也将翻页。

她想给沈潮青说点什么,打开qq页面发现正好是好友一周年,而上次无疾而终的对话停留在三月前。

许久许久她说,“唉。”

——你听过《真相是真》吗?

——你听的时候在想什么。

对方秒回,“我在。”

“一周年快乐,万乡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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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乡:

我读诗读歌,灵魂飞起来,快乐的像香格里拉的鸟。

你什么时候来,我已经开始想念你。

许个愿,至少要见面上万次。

沈潮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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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.每次多见你一面,仿佛眼前的路好走一点

万乡终于拖着行李走到地铁站旁边的时候,突然不太敢跨出去。她带着自己二十几岁的身子摸爬滚打几年练就一副皮囊,早以为能凡事微笑不减心不摇。但今天却突然好像不知道怎么一见面得体的笑。

时间没有给她思索的机会,还没站稳脚沈潮青的电话便打进来,“喂,你到了吗。”

她缓缓吐一口气,人群从她身边急剧而过,所有人映像如电影蒙太奇镜头般模糊冗长。毕业的纸上写,前路漫漫亦灿灿,祝人生关关难过关关过。她未曾想过自己可能有的所有落脚与归宿,而今天突然觉得——仿佛这样也不错。

仿佛这样也不错,守着一个自己最珍重的朋友,写永远不会写完的长篇,出未待完续的书籍与诗集,爱我所爱,仿佛心怀期待,明天便永远也不会来,明天便永远都存在。

那句词怎么唱的来着?我真的陪她聊到黎明,真的同她最默契。

不是不是,是“无论日后怎么走,彼此老友角色依旧。”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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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潮青:

如果我有什么骗了你,潮青,可能只有一条。

我惯独以名字称呼自己,旁人也总心安理得的称我为万小姐,那终不是我本姓。

或许下次见面,你能叫我一声沈万乡吗?

沈万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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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潮青隔着层层峦峦地人群,仿佛看到了。

她用力地向沈万乡挥手,摆出蓄谋已久的拥抱。

此刻所有人都看到怀里那本带有蓝色书封的新书,墨迹崭新,切割锋利,字迹桀骜。那封面赫然写好

——《荒野刺青》。

 

 

 

——那便谨以此文,致我们所有年轻时的理想梦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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